這位老先生的臉讓你知道防曬的重要。

敝人在 20 歲以前是幾乎不防曬的。那時候因為很崇尚性感小麥色肌膚,每次看到太陽就很想撲上去,完全不顧從小媽媽諄諄告誡我女生一白遮三醜(我到現在還是沒有很同意就是了)。不知是幸還是不幸,本人雖然不似周瑜儀容秀麗,只看皮膚的話倒是勉強可以稱得上面如美玉。每次試圖外出青春一下例如衝浪半日遊或是八仙滑水樂,往往最後是帶著一身曬傷回到家。最後我終於體認到一件事:「黑皮膚白皮膚,只要有好好保養,都是好皮膚。」如果我原本就是個白底人,就應該要好好保護他,不要跟上帝作對。而且我後來發現皮膚白很容易被稱讚,算是另一個讓人有動力好好防曬的理由。

對不起我好虛榮,而且我又離題了。

我要說的其實很簡單:就是要防曬。(搞什麼老梗?)

以下這張照片是今天刊載在 The Frisky , 一張 69 歲老人的臉。他沒有經過任何後製。為什麼他的左右臉會差這麼多?因為他開了 28 年的卡車,左臉受到的曝曬比右臉多很多。這是你需要防曬的第一個理由,不管你是男生還是女生:曬太陽會讓你的皮膚提早老化

無獨有偶地,今天的紐約時報也提到了防曬的重要性。專欄作家 Jane E. Brody 在 Slathering on Sunscreen, Early and Often 提到,防曬不但一定要做,而且越早開始越好。我們一直都知道防曬很重要,但隨著臭氧層的破洞越來越大,防曬大部分時候已經不再只是個美容議題,而是攸關你的性命。原因除了表層皮膚癌以外,皮膚深層的黑色素瘤是一種更嚴重的癌症,且這種癌症往往在被檢測出來前就已經擴散到你的全身。有很多研究都指出,從兒童時期就開始做好防曬工作,可以大幅減低(約 25% ~ 50%)這種癌症的發生率。這時候家長的角色就非常重要,必須從小就建立小孩良好的防曬習慣和觀念,因為最常曬傷的通常就是這段時期,種下日後得到癌症的因子。(不禁讓我想起臺灣十大死因首位就是惡性腫瘤)

其它值得一提的還有像是:一件 T-shirt 的 SPF 大概是 7~8 左右,還有平均全身一次大概要使用約 44 毫升的防曬油,耳朵也要記得塗。要用多少 SPF 的沒有特別提到,不過文中提到他們做的研究裡,大概是出外到有太陽的地方活動超過 30 分鐘,使用 SPF 30 的防曬油。

不過根據我的經驗,臺灣大部分女生的防曬(或是根本不曬)應該還做得滿好的?比較需要擔心的可能是那些很愛曬的男生。而且完全不曬太陽(再加上不運動)可能又容易造成骨質疏鬆,尤其是更年期過後的女性。總而言之,就是要取得平衡,而且重點是絕對不要曬傷

祝福各位防曬愉快,晚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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